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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省市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要求,有效防范、坚决遏制涉爆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中秋”佳节,实现合阳县民爆物品管理“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的工作目标。9月2日至3日,合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秦晋煤矿、金桥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和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进行了检查。

  检查期间,民警重点检查了民爆库房安全员在岗在位值班情况,是否坚持二十四小时双人值守和每两小时巡更制,是否落实“人防、技防、犬防”三防措施;民爆物品领用登记是否规范清楚,帐物是否相符;民爆物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押运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安全规范,是否落实爆破员、安全员“一对一”跟班作业制度,是否落实了民爆物品使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民爆物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视频作业系统的使用,是否落实灭火器材配置及检查维护工作等实地进行了细致的查看和随机抽问。

  另外在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时,还向企业主宣讲了新实施的《合阳县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3处,当场整改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并督促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落实整改。同时,要求各涉爆单位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落实工作措施,重点部位严盯死守,确保节日期间库房绝对安全。

  检查中,民警还要求各涉爆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工作,经常性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到位;企业要加强对涉爆从业人员的管理,发现思想情绪不稳定、行为偏激等情形的,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坚决杜绝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隐患,进一步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合阳县“中秋”期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态势平稳,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