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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决定对富平县主城区道路夜间大货车实施分流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流管控范围和时间

分流管控范围:县城区环城东路以西(含)、环城南路以北(含)、环城西路以东(含)、北环线以南(含)。

分流管控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7月9日(每日18时至次日6时)。

二、分流管控车辆

大型货运车辆(不含新能源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不含新能源车)、建筑垃圾清运车以及冒黑烟、排放不达标车辆。

三、分流管控绕行路段

1、频山大道富平与阎良交接处南桥头:禁止大型货车向北驶入频山大道,掉头后绕行至关中环线行驶。

2、吕村S209与富阎友谊路丁字路口:禁止大型货车向北驶入S209,向东驶入富阎友谊路,掉头后绕行至关中环线行驶。

3、西禹执法站:禁止大型货车向南驶入环城东路、向西驶入北环线,绕行旧曹路向北至到庄路向东或向西至文宗路向南至富耀公路向西行驶。

4、G108与到贤镇环城西路南丁字路口:禁止大型货车向西驶入G108,绕行到贤镇环城西路至到庄路向东行驶或向西至文宗路向南至富耀公路向西行驶。

5、东齐村十字:禁止大型货车向南驶入旧曹路,绕行至到庄路向东、向西至文宗路向南至富耀公路向西行驶,或绕行至旧曹路向北行驶。

6、富耀公路张王路口:禁止大型货车向东驶入富耀公路或富觅路,绕行至西铜高速引线至G210行驶。

7、宫里镇街道十字:禁止大型货车向南驶入富雷路,绕行至到庄路向东、向西至文宗路向南至富耀公路向西行驶,或绕行至富雷路向北行驶。

四、分流管控措施

对违反规定驶入分流管控区域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干扰、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驾驶人员要理解、支持并配合大型货车分流管控工作,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特此通告

富平县交通运输局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6月4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