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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群众:

为提升辖区人居环境面貌,创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改善312国道沿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市区统一工作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312国道沿线夜村段及重点街道路段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以312国道沿线为轴线,对唐塬村至刘一村段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对蟒岭绿道沿线、白杨店街道、夜村街道、张嘴头集市等进行环境综合治理。

二、整治对象

上述道路街道沿线的商户、住户、公共区域、企业等。

三、整治重点

1.道路整治。

对道路沿线堆放的杂物、建筑材料、垃圾等进行清理;对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等进行拆除;定期清理积存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

2.庭院整治。

动员群众对房前屋后的杂物、柴草、农具等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外打扫干净,督促沿线商户(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生活垃圾有序处置。

3.街道整治。

开展沿线商户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等乱象整治;做好户外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实施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对两侧门店招牌、楼顶广告、墙面广告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商户整修门店招牌缺字断亮等情况,引导商铺规范设置广告招牌。对沿线货车、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占道乱停乱放进行整治。

4.沟渠整治。

对国道沿线的河道、沟渠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清理河道淤泥、漂浮物,维修、加固渗漏泡水沟渠,保障沟渠排水通畅,无污水外溢现象。

四、时间安排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五、工作组织

(一)本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公安、市场监管所、交警等部门配合,沿线各村(社区)具体负责。

(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广泛参与,自行拆除违规设施,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7日内未自行拆除清理整改的搭建物、构筑物、堆积物等,将视为无主处理,由镇政府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理拆除。对未按规定整治或阻碍执行的,将交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夜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