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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营造我市群众合法、文明、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前我市尚未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业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告诫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主、驾驶员,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规范运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三、公民在遇到以上违法行为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理,不得采取非法、暴力等方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四、公安、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营运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象。对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围堵、拦截、冲撞车辆等行为,以及在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音视频或煽动串联组织实施聚集等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维护社会秩序。

1.举报电话:韩城市交通运输局:0913-5211021

2.报警电话:110

韩城市交通运输局 韩城市公安局

2024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