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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守护倡议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伤亡事故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颅脑损伤引起严重后果,甚至导致死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蒲城公安交警特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牢牢戴好"安全头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自觉戴上安全头盔,并系好帽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是保护生命安全的重要防线。

二、要"多多提示"亲朋好友。每个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家长在保证儿童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同时,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未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

三、要"人人带头"树立榜样。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要将"幸盔有你"安全守护纳入单位安全管理范畴,督促提醒驾驶人佩戴好安全头盔,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人人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幸盔有你",安全常在。行车上路,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就是对自己、对社会最大的负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戴好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营造文明、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