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维护2025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旅游市场、服务行业等领域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市场氛围,引导各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及药品经营者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规范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采取“反向抹零”等方式“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三、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要做好价格公示,履行价格承诺,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餐饮等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五、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要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公示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以此提高收费标准。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我局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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