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相聚小酌一杯是许多人的放松方式,但有的人却在酒后为了宣泄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近日,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将一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左某依法拘留。
3月18日晚8时许,新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自己在新城区南湖附近经营的某临街门面店玻璃被人砸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当即调取周边商户、路段的视频监控,在锁定一男子体貌特征,并进一步确认身份后,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了解,事发当天下午5时许,违法行为人左某因心情不好与朋友在某饭馆喝酒,喝了酒之后负面情绪持续“发酵”,于是想要砸门“出出气”。于是左某独自离开了饭馆,在路边闲逛时走到了南湖附近某临街门面店,随后便发起了“酒疯”,随手捡起路边的砖块将该门面店的玻璃砸坏。目前,左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韩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饮酒并不能作为违法犯罪行为的“遮羞布”,切记饮酒后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惩处,切勿因贪杯导致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张伟
相关阅读
关键词:
- 【冬春行动】渭南合阳县公安局黑池派出所:普法宣传“进古2024-03-16
- 陕西韩城:胆大!男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 不思悔改二次酒2024-03-12
- 榆林公安举办“尖兵对抗-2024”毒品查缉竞技比武活动2024-03-07
- 春节送温暖 慰问暖警心 韩城市总工会春节前夕走访慰问一线交2024-01-31
- 渭南合阳县公安局黑池派出所“五步走” 为平安加码 筑安全防2024-01-08
-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2起燃气方面违法典型案例2023-12-22
- 合阳县公安局黑池派出所开展废品收购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3-12-22
- 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学习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