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法频道 > 平安西部 >
分享

与朋友相聚小酌一杯是许多人的放松方式,但有的人却在酒后为了宣泄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近日,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将一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左某依法拘留。

3月18日晚8时许,新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自己在新城区南湖附近经营的某临街门面店玻璃被人砸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当即调取周边商户、路段的视频监控,在锁定一男子体貌特征,并进一步确认身份后,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了解,事发当天下午5时许,违法行为人左某因心情不好与朋友在某饭馆喝酒,喝了酒之后负面情绪持续“发酵”,于是想要砸门“出出气”。于是左某独自离开了饭馆,在路边闲逛时走到了南湖附近某临街门面店,随后便发起了“酒疯”,随手捡起路边的砖块将该门面店的玻璃砸坏。目前,左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韩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饮酒并不能作为违法犯罪行为的“遮羞布”,切记饮酒后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惩处,切勿因贪杯导致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