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16时许,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十铺中队民警在242国道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汽车载货严重超高,行驶中摇摇欲坠,不时掉下几个饮料瓶子,路过车辆纷纷避让,民警立即将其截停检查,并指出了超高拉载货物存在的安全隐患。
经了解,该车从米脂拉回收的废旧饮料瓶到绥德芋则沟一废品回收厂。据驾驶员陈述,其家庭贫困,因空瓶子轻,所以想多拉点,没想到有这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民警对其三轮汽车载货严重超高的危险性进行了分析和批评教育,并将该车护送到废品回收厂安全卸货。驾驶员对公安交警的人性化执法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承诺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如果再犯甘愿受罚。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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