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蒲城法院党睦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看似简单的案情却一波三折,让我们一起走进案件背后的故事……
杨某原在张某经营的店里打工,负责开车配送货物。2019年12月,杨某在送货途中将他人撞伤,慌张之下驾车逃逸,最终杨某被认定负事故的全责,而其驾驶的车辆也被交管部门暂时扣押,此涉案车辆是张某从租赁公司租赁的营运车辆。2020年1月2日,事故处理完毕后杨某从交警队拿到扣押单,但在工资、事故处理赔偿等问题上张某与杨某发生了矛盾,涉案车辆因此被滞留在停车场。2020年3月,张某一纸诉状将杨某诉至蒲城法院,要求杨某返还车辆,并赔偿车辆被扣的相关损失。
考虑到涉案车辆长时间停放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法官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杨某辩称已将车辆扣押单交给张某,而张某坚称没有拿到,坚决要求杨某赔偿损失。双方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经过近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并与办案民警沟通明确取车流程,杨某同意协助张某先将车辆从停车场取回,张某也同意在开庭审理时再说损失问题。可此后双方都未配合取车,第一次调解失败。
因为双方各有“怨气”,法官改变思路决定先迅速开庭,让双方将自己的“苦”诉出来、“气”撒出来。庭审中双方将各自的意见充分进行了阐述,庭后法官再次组织调解,从案件争议的问题,到情理法的辨析,到判决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分析解释,最终,杨某同意到交警队协助取车,并承担逾期取车产生的停车费,张某也同意放弃车辆的相关损失。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第一次调解后反悔的问题,法官安排法官助理和法警一同前往停车场当即处理,可在取车时,又因为停车场工作人员找不到车钥匙被张某怀疑是杨某故意捣鬼,张某又变卦要求杨某承担换锁产生的费用,第二次调解再次失败。
次日上午,法官“趁热打铁”再次通知张某到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张某最终同意领回车辆,自己承担换锁产生的费用,并自愿撤回起诉。在党睦法庭全体干警的努力下,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最终案结事了。
法官有话说: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矛盾,相互指责、相互抱怨,不能解决问题。如果在发生矛盾时双方都能够积极面对,冷静处理,勇于担责,生活中会少一些矛盾,多一些和谐。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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