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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力推进重型燃气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11月14日,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在327国道赵村路口、阳山庄路口开展重型燃气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自拆除三元催化器和尾气后处理装置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中,三个部门紧密配合,按照“生态环境检测、交通运输督促整改、公安交警处罚”的工作机制,由交警大队负责对路面过往的重型货车拦停引导至道路安全检查区域,检查驾驶员相关证件,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人员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利用便携式尾气检测仪对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测,核定其尾气是否达标,达标车辆予以放行,不达标车辆立即责令进行整改。同时,检查组人员还积极充当宣传员,向驾驶员讲解汽车尾气排放不合格对大气污染的危害性,使其自觉抵制驾驶超标排放重型燃气机动车上路行驶,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当天,共检测重型燃气机动车60余辆,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了重型货车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持续发力,联合交通、环保等部门加强对重型燃气机动车通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监控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进行依法查处,逐步建立对重型燃气机动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