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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你,法官,我们全家人都感谢你!”这是一对夫妻和好后,离开合阳法院家事合议庭时说的话,感谢家事合议庭挽救了其频危的婚姻。

  原告史某与被告邵某系同村人,1995年自由恋爱,2013年12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史某带着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女儿、被告带着与前妻所生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儿女孝顺,家庭和睦。但是,随着儿女们长大成家,尤其是史某小女儿出嫁生孩子后,史某长期居住在女儿家帮其带孩子,很少回家照顾邵某,久而久之邵某感到在亲朋面前没面子,加之内心孤独,于2017年写了一篇回忆录,回忆二人恋爱经过和史某的私事。2019年8月,史某无意中发现此回忆录后与邵某发生争执,并诉至法院要求与邵某离婚。

  家事审判合议庭受理该案后,立即通知被告邵某到庭应诉。到庭后,邵某陈述了自己与史某婚姻的来之不易,当庭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希望史某原谅自己的错误,与其住在家里共同照看女儿的孩子,故不同意离婚。但史某每次来到法庭情绪激动,无法忍受回忆录中所写的个人私事,坚决要求与被告邵某离婚。鉴于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系日常沟通不到所引起,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为了让双方重归于好,合议庭为二人设置了一段情感冷静期,希望双方慎重考虑离婚问题,并多次来到原告史某居住的廉租房,与其促膝长谈,讲情理法,劝其学会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问题。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史某与邵某一起来到家事合议庭,史某告诉办案人员这段时间邵某表现很好,对其体贴、照顾,愿意与被告邵某和好,并当庭撤回起诉。

  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以来,合阳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始终坚持柔性司法理念,竭尽全力修复亲情关系,收到良好效果。今年截至目前,该庭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117件,审结116年,其中调撤104件,和好35件,判决12件,调撤率89.66%。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