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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新聘书记员的教育,帮助新聘书记员迅速调整状态、融入司法环境,4月8日上午,汉中中院对新聘书记员进行岗前谈话、开展思想、纪律入职再教育工作。汉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兴平主持会议并作讲话,政治部副主任对新聘书记员进行了工作庭室人事分配,书管室主任对其进行了职业道德及司法礼仪等方面的讲解。该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6名新聘书记员参加会议。

  刘兴平指出,此次新入职的聘用制书记员,是由省高院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这是一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欢迎大家加入法院这个大家庭,立足本职岗位,尽快融入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珍惜职业。既然选择了中院,要对得起组织挑选,对得起这份工作,遵守最低服务期限,做人要讲究诚信。二是珍惜待遇。聘用人员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管理使用,聘用人员的职位实行分级管理。薪酬按所确定的职务等级(档次)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三是加强学习。要多向老同志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学习意识。四是努力工作。要提高速录技能和法言法语水平,树立工作效率意识。五是维护形象。身为法院的一员,要敢担当,有作为,言行举止得体,维护良好的司法形象,不做有损法院的事情。

  最后,刘兴平副院长用一段话与大家共勉:愿大家发扬主人翁精神,珍惜集体荣誉,以院为家爱岗敬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