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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洛南县司法局“五措”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完善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将各项防控措施分解到各司法所、局属单位、各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坚决扛起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不麻痹、不厌战、不放松。
       强化物资保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购买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必须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防控物资储备充足、保障到位,并做到节约、合理、科学使用。
       落实防控措施。设立固定测温点,制作疫情防控测温点和陕西健康码两块固定标牌,确定专人负责,对进入单位所有人员严落实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和逐人登记等疫情防控基本措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冠肺炎相关医疗知识和防范措施,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认真做好单位办公区域消杀、刑满释放人员接收隔离工作及居住小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工作。严控聚集性活动,按规定从严控制会议和有关活动。
       跟进督促检查。加强对局属单位、基层司法所疫情防控跟踪督导督查工作,县局不定时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准确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及时报送信息。认真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有外出(商洛地区以外)返回洛南情况,明确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告人,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台账,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

责任编辑:张伟